為什麼會出現「檔案對目的地檔案系統來說太大」
大多數 USB 隨身碟出廠時格式化為 FAT32,單一檔案最大只能有 4 GiB(4,294,967,295 位元組)。重新格式化成 exFAT 或 NTFS 就能解除限制——但並不是每台電視都讀得了:Hisense 官方支援 FAT32 和 NTFS,許多投影機和 DVD 播放器只讀 FAT32,PS4/PS5 讀不了 NTFS,較舊的 Fire TV Stick 也讀不了 NTFS。
要縮小還是分割?
- 縮小(預設):一部 2 小時的 1080p 電影縮到 3.9 GB,大約是 4 Mbps——在電視上,視覺上非常接近原始影片。只有一個檔案,隨身碟上不用改任何東西。
- 分割:保持原始畫質;你會得到「Film - part 1.mp4」、「Film - part 2.mp4」。如果影片本來就能在你的裝置上播放,各部分就會在不重新編碼的情況下切開(只要幾秒,而不是幾分鐘)。
把「隨身碟格式」設為 FAT32(或「不確定」),每個輸出檔案就會自動維持在 4 GB 以下。
常見問題
我應該直接把隨身碟格式化成 exFAT 嗎?
如果你的電視讀得了 exFAT,那就可以——請查看它的說明書。如果你不確定,在 FAT32 上讓檔案維持在 4 GB 以下,到哪裡都行得通。
分割會少掉幾秒鐘嗎?
在不重新編碼的情況下,切割只能從關鍵影格開始,所以某一部分的開頭可能比上一部分的結尾早幾秒。不會遺失任何內容。
最後更新: 30/10/2026